2026年3月5日,我养殖场位于罗定市华石镇雅言村委路口塘,在养殖过程中由于自行建设配套的收集池不合格,有少量黑色的粪污经墙体渗漏(出)养殖场厂界外边沿,此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后,马上对粪污收集池进行维修、加固,用水泥防水胶进行修补,对猪舍饮用水排水管下方地面及养殖场厂界外边沿的粪污痕迹进行了清理,并签订有养殖场粪污处理协议书。
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养殖场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本养殖场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罗定市华石镇燕开养殖场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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