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许舒婷 冯锦标 通讯员 李琳) 3月25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到各县(市、区)实地查看多个畜禽养殖场和资源化利用点,与镇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收集各县(市、区)书面汇报材料,发放回收电子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预防的落实情况、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治理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各级政府、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共治共管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合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走村入户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增强《条例》的影响力,同时加强对村民、居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