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赵庭安 通讯员 黄冰) 7月27日,记者从云浮金融监管分局获悉,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聚焦个人贷款息费披露规范化,要求金融机构全面、清晰公示贷款全部成本,杜绝隐形收费。
《规定》共11条,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进一步细化了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渠道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并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切实推动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规范化、透明化。
据介绍,云浮金融监管分局前期已向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通知,督促各机构做好新规落地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信贷、柜面、线上运营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培训,并指导相关机构提前调整贷款合同、线上申请页面以及宣传物料,统一规范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展示流程。
云浮金融监管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新规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云浮市银行业协会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政策宣传,提升辖区市民对金融政策的知悉度。待8月1日新规正式生效后,将按照统一监管标准,对机构落实新规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息费披露要求。
金融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待新规落地后,办理各类个人贷款时,可主动向银行机构索要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核对所有收费项目。若后续发现机构收取明示清单以外的费用,可保留相关凭证,通过官方金融消费投诉渠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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