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显亮 通讯员 苏志权) 记者日前从市环境监测站了解到,10月份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优良天数为31天,轻度污染天数为0天,中度污染天数为0天(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据悉,与去年同期相比,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0.3%上升为100%,空气质量状况向好;与上月相比,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6.7%上升为100%,上升了3.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状况保持良好。
10月污染物的具体指标为:二氧化硫月均值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月均值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臭氧、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一氧化碳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